皮膚是身體重要的器官,一旦受到燒燙傷傷害,不但會失去了原有的功能,還會釋出有害的化學物質,而且壞死的組織更是細菌繁殖的溫床,將成為全身感染的門戶。

在病患送達醫院後,醫護人員根據病患受傷面積,及燒燙傷傷口深度,來做嚴重度分類,並做適當的傷口處理。目前健保局已明列燒燙傷病患住院標準,嘉惠不少病患及家屬。

病患在遭逢燒燙傷意外事件後,醫護人員皆期使病患得到整體性醫療,以病患及家屬為中心,使「身、心、靈」得到全方面的醫治。

 

皮膚的構造

皮膚是身體最外層的保護器官,此一天然屏障可以抵抗外界刺激物及微生物的入侵,預防體液的流失,具有體溫調節的功能,並可經由汗腺排泄一些新陳代謝後的產物;皮膚具有冷、熱、觸覺、及痛覺的感覺接受器,而能經由反射活動對來自外界刺激作出反應。

 

燒燙傷原因分類

燒燙傷依發生原因分為五種:

1. 熱液燙傷:如沸水、熱湯、熱油、熱茶、洗澡水等。
2. 火燄燒傷:如瓦斯爆炸、火災或酒精燃燒等。若病患有臉部焦黑、鼻毛燒黑、聲音沙啞、呼吸困難的情況,則必須懷疑可能是呼吸系統吸入性傷害,此種類型燒傷會因熱空氣或火燄造成上呼吸道的傷害,同時因有毒煙霧或氣體成份造成支氣管及肺部的損傷,影響呼吸功能,死亡率相當高。
3. 化學灼傷:如被潑灑硫酸、硝酸、強鹼等,造成組織蛋白變性、脫水、皂化等變化,多發生於暴露的頭頸胸部,常形成顏面及眼部的嚴重傷害。
4. 電灼傷:如接觸高壓電、接觸電插頭所引起。嚴重的電傷多為高壓電所引起,可分為電流燒傷、電弧傷及火花燒傷。高壓電傷會引起肌肉壞死,分解出來的肌球蛋白會阻塞腎小管而導致急性腎臟衰竭。電灼傷是嚴重的急症,通常需住進燒燙傷加護病房治療。
5. 吸入性呼吸道傷害:在失火現場或密閉空間遭受燒傷的病患,有臉部焦黑、鼻毛燒焦、聲音沙啞、呼吸困難的情況,必須懷疑是“吸入性呼吸道傷害”。吸入性呼吸道傷害會造成呼吸道的傷害,不僅因熱空氣或火焰,同時有毒煙 霧或氣體造成氣管及肺部的損傷,影響呼吸功能,死亡率相當高。
6. 其他:如接觸性燙傷(如機車排氣管燙傷)、曬傷、凍傷、幅射線燒傷、蒸汽燙傷等。

 

受傷面積計算

1. Wallace九則計算法(適用於成人,兒童之比例略有不同,且傷口深度達淺二度以 上者才列入計算 )

 


2. 簡易計算:(適用於成人及兒童) 患者手掌(含五指合併部位)約相當於其身體表面積的1%

 

 

傷口深度鑑別

決定燒燙傷嚴重度的兩個最重要的因素是燒燙傷的深度和面積。燒燙傷深度一般採用“三度四分法”來分類,一度燒燙傷僅傷及表皮層,二度燒燙傷達到部份真皮層,三度燒燙傷則傷及真全皮層,甚至可深及皮下組織及肌肉骨骼。

 

 

燒燙傷病人分類

依病患的年齡﹑面積﹑部位及深度將嚴重度歸為三大類

(參考資料:中華民國燒傷學會(民83). 燒燙傷治療準則)

 

傷口處理

(一)以嚴重程度區分
1. 輕度燒燙傷:門診換藥治療。
2. 中度燒燙傷:需住院治療。
3. 嚴重燒燙傷:需送往燒燙傷加護中心治療。
(二)傷口治療原則
1. 清潔及保護傷口,防止微生物感染及促進傷口的早期修復。
2. 減輕傷口的疼痛。
3. 深二度及三度傷口應考慮施以早期清創及早期植皮,以便留下之功能障礙與疤痕程度減至最少。
(三)傷口處理方法
1. 初步處理:
(1) 初步清創:清除死皮、毛髮及污染物,以使傷口清潔。
(2) 包紮療法:使用藥物及敷料於傷口上,再包紮及固定,每日換藥壹至貳次。
(3) 暴露療法:口、眼、鼻周圍等無法妥善包紮部位。
2. 手術處理:
(1) 焦痂處理:焦痂是傷口上壞死的皮膚真皮層與其他組織,需依傷口上焦痂的情況,進行切開、切痂、及削痂處理,避免併發症發生。
(2) 植皮修復法:深度燒燙傷經過焦痂處理以後,必須儘早對傷口進行覆蓋,以防止傷口發生感染及細菌侵入深部組織,同時防止體液和電解質的流失,也減少出血及減輕病患的痛苦。
所謂自體皮膚移植手術的方法,是由病患自己身上未受燒燙傷的部位,取下部分皮層的皮膚,移植到深度的傷口上,通常是選擇大腿或頭皮作為供皮區。植皮的部位必須固定一至二星期,使移植的皮膚重新獲得血流的供應而生長於被移植的部位。供皮區約在二週可自行癒合,但除頭皮以外之供皮區都會留下疤痕,受傷面積較大的有可能需要多次植皮術。
(3) 生物敷料與皮膚替代品:
常用的生物敷料如豬皮(異種皮)
a. 覆蓋於較淺的傷口上:一般療程約一至二週,待新生表皮層形成後逐漸脫落 可減少患處的疼痛及控制體液的流失。
b. 應用於深層傷患時:可暫時保護傷口直到自體植皮手術,有保護重要組織及促進肉芽組織生長之優點。
c. 目前尚無可永久取代病人全層皮膚之人造皮膚,異體皮膚移植也只能作為傷口暫時性覆蓋,近似於生物敷料。

 

健保住院標準

目前健保住院標準:
二度燒傷,燒傷面積成人大於全身20%,兒童大於10%;或三度燒傷,燒傷面積成人大於全身10%,兒童大於5%;
可住入燒傷加護病房,其餘較輕微之傷害可住於燒傷病房、一般病房或門診治療。

 

燒燙傷的綜合治療

在嚴重的燒燙傷情況下,病患必須住在隔離病房,以預防或減少細菌感染。嚴重燒燙傷病患,易發生休克或合併敗血症,內臟也會受到損害,故病患一進入急診室,就必須馬上進行一系列的檢查及治療。
首先必須建立一個靜脈輸液管道,以補充足夠的水分及電解質,防止休克。同時要抽血檢查及置放導尿管,並安排住院。

為治療傷口細菌感染,需要適當的抗生素藥物。為減少傷口疼痛於換藥過程中會給適量止痛藥物。並於治療期間依個人需求給予止痛藥。

吸入性呼吸道傷害易影響呼吸功能,死亡率相當高,通常需要安排住院,並以最短時間送到燒燙傷加護中心。

高壓電電傷會引起肌肉壞死及溶血,更甚因而導致腎臟衰竭。同時電傷也常合併其他外傷,如腦部損傷或骨折,處理上必須十分小心,以避免併發症。

化學灼傷在急診處理時必須以大量清水沖洗,同時,若傷及眼部必須馬上會診眼科醫師,以防止眼睛失明。

另外,營養、復健及心理調適的問題,可安排請教專業人員來協助解決。

 

整體性醫療

整體性醫療(Total care)是以病患及家屬為中心,期使病患得到「身心靈」三方面的「整體性醫治」,建議燙傷聯合
治療小組員包括:

1. 整形外科或燒燙傷專科醫師
2. 燒燙傷專科護理師
3. 復健醫師及物理、職能治療師
4. 營養師
5. 呼吸治療人員
6. 社會工作人員
7. 各專科會診醫師:如內科、麻醉科、小兒科、眼科、耳鼻喉科、精神科醫師等

 

資料來源:

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兒童燙傷基金會

http://www.cbf.org.tw/ugC_Know01.as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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